【通知】2016年由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各项展览征稿通知

2016-03-31 15:01:28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6年由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各项展览征稿通知:

(展览通知来自中国美术家协会,将陆续更新……)

  1.  “丝绸之路•翰墨通渭”首届中国画、油画作品展

  2.  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全国美术作品展

  3.  “荣宝斋中国画双年展• 2016”展

  4.  “中国梦——实干兴邦”第五届全国(大芬)中青年油画展

  5.  中国精神——第四届中国油画展(写实展)

  6.  2016“万年浦江”全国中国画花鸟作品展

  7.  美丽中国梦•七彩云南情—全国中国画作品展

  8.  中国美术家协会“翰墨青州•2016中国农民画作品展”

  9.  第七届北京双年展

10.  2016年全国中国画作品展

11.  2016吴冠中艺术馆全国油画作品展

12.  吉祥草原•丹青鹿城——2016年全国中国画作品展



(以下是每项展览征稿详细通知:)


1. “丝绸之路•翰墨通渭”首届中国画、油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共定西市委

定西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甘肃省美术家协会

中共通渭县委

通渭县人民政府

通渭悦心国际书画村

二、 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   张令平

副主任:杜     唐晓明   李宝堂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石典兵   孙同和   董竟成   廉牛辉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   孙同和   樊  

展览编辑:胡     冉盼盼

三、 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 展出日期:2016年8月

五、 展出地点:甘肃省通渭悦心美术馆

六、 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00件。

七、 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5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入选作品200件(税前中国画收藏费:15000元/件、油画收藏费:18000元/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 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2016年中国美协将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 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油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20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邮编:100083

    收件人:胡颖  办公室电话:(010)59759343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 或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




2. 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全国美术作品展征稿

 一、主办单位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国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左中一    刘大为

主  任:徐  

副主任:王明明  韦尔申   冯    许     

许钦松   李  翔    杨晓阳  吴长江  吴为山

何家英  范迪安  施大畏    黄格胜  曾成钢

陶    杜    丁  

艺术委员会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云涛  马国强  王书平 王西京  王利峰

王学辉  王晓明  邓维东  朱训德  祁海峰

李宝堂  杨金星  吴团良  宋  鸣  宋雨佳

张    张志民  阿    陈茂叶  罗中立

周京新  周荣生  郝    翁振新  唐小禾

谌宏微  韩书力  谢  

办公室主任:李 伟

办公室副主任:杜松儒

展览编辑:郭 悦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四、展览日期:2016年6月17日

五、展览地点:中国国家博物馆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将征集入选作品20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展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所有展出作品展览结束后全部退还作者。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建党95周年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例如中国共产党成立、发展壮大的重要节点、事件为主题,进行历史题材创作。

2.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发表后,践行“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从人民的伟大实践和多彩生活中汲取养分,以中国精神、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为引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动描绘全党全国人民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历史征程中的壮阔画卷。

3.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4.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5. 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6.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送件要求:

展出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综合类作品;作品尺寸:中国画(画芯)、油画、版画、综合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在200厘米以内,重量在150公斤以下。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征稿时间:

自征稿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2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楼B座中国美协大型活动部1716  邮编:100083

收件人:郭悦  办公室电话:(010)59759486

十二.主办权: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查看。




3“荣宝斋中国画双年展•2016”展览征稿通知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荣宝斋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  马五一

副主 任:丁  杰  雷振芳  范存刚

秘书 长:唐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  杰  马五一  李  伟  杜松儒  范存刚

徐  里  唐  辉  雷振芳

办公室主任:李  伟  刘  

办公室副主任:杜松儒  宋  

展览编辑:安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6年6月8日—6月16日

五、展出地点:中国美术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优秀作品 40 件,入选作品 160 件。

七、作者待遇:

1.    该展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同时认定优秀作品的作者可作为荣宝斋画廊挂单、签约画家的考察人选。

2.    优秀作品40件(税前收藏费:20000元/件);入选作品160件(税前收藏费:12000元/件)。作品全部由组委会收藏。

3.    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    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    投稿参展的中国画题材为人物、山水、花鸟,应为近5年来创作的代表性作品,应注重美学品味和艺术质量。,

2.    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同时通过邮局汇寄150元收件费。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初评不需邮寄评选费;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3.    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4.    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5.    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 送件要求:投稿展览作品画芯尺寸统一为6尺整张(180cm×96cm),横竖不限,超出尺寸作品不予评审。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4月25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1705,

邮编:100083   收件人:安明  办公室电话:(010)59759385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 www.rongbaozhai.cn(荣宝斋网站)或数字展览APP平台、荣宝斋官方微信查看。




4“中国梦——实干兴邦”第五届全国(大芬)中青年油画展征稿通知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中共龙岗区委、龙岗区人民政府

中国美术家协会油画艺委会

广东省美术家协会

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

大芬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李小甘

副主 任:冯现学、杨飞云、陈金海、梁  宇、董小明

秘书 长:丁  杰、吕玉印

副秘书长:梅启林、王延奎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国猛、刘亚菁、张  奇、杨  莉、杨晓洋

闵玉辉、陈湘波、范育新、咸  懿、胡庚祥

贺  绚、凌海英、徐青峰、徐  章、梁  

办 公 室 主 任:咸懿、徐青峰、张奇、杨晓洋

办公室副主任:贺绚、刘亚菁、范育新

展览编辑:杨  雷、梁  剑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协在中国美协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

五、展出地点:北京或深圳(待定)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13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入选作品的前10件由乙方收藏。收藏费:10万元/件(税后)。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投稿作者年龄要求为195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作品应围绕“中国梦”的时代追求和“实干兴邦”的时代观念进行自由创作,未参加过全国性展览的原创油画作品。

2、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如实填写《第五届全国(大芬)中青年油画展作品登记表》,并粘贴至照片背面。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协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3、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协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4、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5、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送件要求

1、作品须自行装框。装框后画芯尺寸:不小于100cm×100cm,镜框外径:长宽不超过200cm×200cm。作品背面右下角须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并粘贴《第五届全国(大芬)中青年油画展”作品登记表》。

2、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25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作品照片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大芬美术馆,邮编:518112  

收件人:刘颖琼

联系电话:0755—84730682,18033060881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 或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




5中国精神——第四届中国油画展(写实展) 征稿通知

一、展览名称:

中国精神——第四届中国油画展第二区段“真像——当代中国写实油画的新发展研究”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美协油画艺委会

山东美术馆

中国油画院美术馆

协办单位:山东省美术家协会

三、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靳尚谊、刘大为

学术顾问:靳尚谊、詹建俊、钟涵、闻立鹏、全山石

邵大箴、水天中

主任:徐  里、杨飞云

秘书长:丁  杰、徐青峰、张志民

副秘书长:梅启林

办公室主任:咸懿、邰武旗、柳延春

办公室副主任:贺绚、王鹏翔

展览编辑:杨雷、王健

四、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五、展览时间:2016年10月

展览地点: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油画院美术馆

巡回展览:2016年11月,山东美术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计划展出作品约230件。

七、作品征集:

本次展览通过以下方式征集作品:

1.特邀艺术家;

2.展览艺术委员会推荐艺术家。下载并填写附表一,连同作品照片寄到收件地址参加初评;

3.面向全国征稿海选。下载并填写附表二,连同作品照片寄到收件地址参加初评;

八、参展要求:

1.初评:每位作者最多送交3幅作品,照片尺寸为10寸。照片背面注明:作品题目(与画面相同)、画心尺寸(高×宽cm)、年代、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编、邮箱。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协网站公布,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2.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作品背面注明个人与作品信息(同初评),作品外框尺寸不超过高200×宽200cm。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过程中破损遗失,寄交原作费用由作者本人承担。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3.所有作品一律退件,退件由展览承办单位办理到付,费用由本人承担。特邀艺术家作品邮寄费用由承办单位承担。

4.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5.本次展览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作者待遇:

1.本次展览评选出的入选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3.组委会向参展者颁发证书。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30日,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文化艺术新街1704号中国油画院中国美协油画艺委会办公室

收件人:王健13811119902,010-87739239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62016“万年浦江”全国中国画花鸟作品展征稿通知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浙江省文化厅

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浙江省美术家协会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政府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里 施振强

副主任:丁杰 杨越光  马锋辉  程天云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 杰 丁 政 马锋辉  李伟  杜松儒

严龙顺  杨越光 郑文红  郑月琴  施振强 

骆献跃  徐里  徐方镇 程天云

办公室主任:李伟 徐方镇

办公室副主任:杜松儒

展览编辑:逄羽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6年9月26日。

五、展出地点:浦江县仙华文景园书画会展中心。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0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前40件入选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该展评选出的前100件入选作品由浦江县收藏,入选作品收藏费15000元/件(税前)。其余100件入选作品将在展览后退还。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谢绝一次性机器装裱,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8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 B座1716,邮编:100083      

收件人:逄羽  办公室电话:(010)59759486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或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




7美丽中国梦 •七彩云南情—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云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云南省美术家协会

云南美术馆

三、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赵  金、刘大为

主任:徐  里、张红苹、黄  

副主任:丁  杰、黄映玲、罗  

委员:丁杰、李伟、汤海涛、杜松儒、杨鹏

张红苹、徐里、罗江、黄玲、黄映玲、郭巍、缪开和

办公室主任:李  伟、杨  

办公室副主任:杜松儒、王凯骐、肖  

展览编辑:安  

四、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五、展出日期:2016年9月

六、展出地点:云南美术馆

七、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100件。

八、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2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其余80件入选作品将在展览后退还。

2、入选作品的前20件收藏费为:15000元/件(税前)。作品由组委会收藏。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九、参展要求:

1. 本展览以“美丽中国梦·七彩云南情”为主题鼓励美术家们以云南的历史文化,多民族多元文化,自然风光和边疆团结稳定,社会繁荣发展的多样化题材结合自己的个人绘画风格创作出精品力作。展现立体多样的云南风貌。

2. 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3. 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4. 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5. 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十、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一、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     7月15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二、收件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  B座1705,邮编:100083  

收件人:安  明  办公室电话:(010)59759385

十三、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四、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五、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或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




8中国美术家协会“翰墨青州•2016中国农民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

山东省美术家协会

青州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

中晨集团

山东大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里、于钦彦、张文军

副主任:杜军、张志民、孙淑芳

秘书长:朱全增、高凌云、孟凡龙

副秘书长:张慧芹、张宜、马雪莲、于玮亭、赵淑华

办公室主任:卢新征、赵世华

展览编辑:孙晓璐、魏芳、王颖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推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6年7月1日至7月10日

五、展出地点:中国中晨(青州)国际文化艺术小镇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约20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5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50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入选作品收藏费税前1500元/件。其他入选作品在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作者。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参展作品必须为农民画艺术形式,内容要求注重思想性,基调积极向上,表现新时代的真、善、美,传递社会正能量。作品要反应现实生活,富有感染力,能够充分体现民族文化内涵和农民画艺术的特色。

2、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3、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4、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5、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送件要求:参展作品尺寸须为106×76cm(一开纸)以上,200×200cm以下。如被通知参加复评,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截稿,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山东省青州市驼山路中国青州农民 画画院,邮编:262500

收件人:李杰

办公室电话:0536-3882026  3822358

电子邮箱:sdqzwl@163.com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或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



9. 2017·第七届中国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简称第七届北京双年展)

(待定)




102016年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东营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山东省美术家协会

东营市委宣传部

东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

山东亨圆铜业有限公司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  于钦彦  贾瑞霭

副主任:杜  军  张志民  姬德君

秘书长:朱全增 王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孙同和  陈宏光  张  宜  隋常芬  董竟成

燕志富  魏百勇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 孙同和  张  

展览编辑:张英财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6年6月30日

五、展出地点:东营市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30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6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入选作品300件(税前中国画收藏费:15000元/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 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2016年中国美协将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 送件要求:中画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    5月10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  A座710,邮编:100083  收件人:张英财  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3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    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或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




112016吴冠中艺术馆全国油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宜兴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宜兴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

无锡市美术家协会

宜兴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

宜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吴冠中艺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  王中苏

副主任:杜  军  张立军  周京新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尹志华  许夕华  孙同和  朱旭峰  佘玉奇

陈雪峰  陈世宁  沈晓红  狄胜君  吴俊达

金  田  周  峰  周中平  承  强  梁  

董竟成  魏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   孙同和  承  

展览编辑:康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6年9月下旬

五、展出地点:吴冠中艺术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00件。

七、作者待遇:

1、  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5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   入选作品前50件(税前油画收藏费:18000元/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其余入选作品150件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

3、   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   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 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2016年中国美协将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 送件要求:油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2016年8月1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邮编:100083  

      收件人:康蕾   办公室电话:(010)59759379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或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




12吉祥草原•丹青鹿城——2016年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包头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包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内蒙古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协办单位:

包头市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  杜学军

副主任:杜  军  孙红梅  路  智  郭甫欣

秘书长:周荣生 武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刘  江  孙同和  张  璋  赵玉林  董竟成 曾宪昌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  孙同和  沙  岩  王雅杰

展览编辑:苏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6年9月

五、展出地点:包头市美术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6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6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入选作品前60件(税前中国画收藏费:15000元/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其余入选作品200件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 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2016年中国美协将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 送件要求:中画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25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邮编:100083

    收件人:苏鸣  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3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或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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