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文物局网站消息,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文物局近日印发关于联合开展文物流通市场专项整顿行动的通知。通知指出,于2017年7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文物流通市场专项整顿行动。
通知提到,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为追求高额利润,违法从事文物经营活动,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或是售卖假“文物”,坑骗消费者,严重危害文物安全,扰乱文物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社会各界反响强烈。为严格落实文物安全监管责任,封堵非法文物销售渠道,维护文物市场秩序,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文物局决定于2017年7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文物流通市场专项整顿行动。
通知明确,此次行动的行动目标是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文物行为,查处一批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假托“文物”名义售假坑骗的违法案件,清理违法经营主体,有效震慑非法经营者,提高全社会守法经营、合法收藏意识,完善文物市场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有效维护文物市场秩序。
通知指出,此次行动的内容包括:一是对古玩(文玩)和旧货市场、涉及文物经营活动的特色商业街、文物旅游景区等进行检查,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并执行市场管理各项制度。对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假托“文物”名义售假坑骗、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是对文物商店、文物拍卖企业进行检查,对文物商店未经许可销售文物及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文物拍卖企业未经许可拍卖文物及从事文物购销经营,以及文物商店、文物拍卖企业销售文物未依法备案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是对经营“旧物”“古玩(文玩)”等互联网网站进行检查,对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假托“文物”名义售假坑骗、虚假宣传、无资质从事文物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通知要求,7月31日前,各省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文物行政部门联合制定专项整顿行动方案,完成检查摸底工作。8月至9月,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按照行动方案联合对文物流通市场进行执法检查。9月至10月,工商总局和国家文物局派出联合工作组,对各地专项整顿行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10月31日前,各省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文物行政部门联合对专项整顿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报送总结报告。
通知要求,严格执法,形成震慑。要突出抓好大、要案件查处工作。对于涉及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要积极利用各种媒体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认真处理群众举报,确定一批典型案件并及时向社会曝光,形成震慑非法经营文物行为的高压态势。